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镜 根治党员干部酒驾顽疾
近日,重庆市武隆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从通报内容看,涉案人员既有部门负责人,也有基层干部,均因心存侥幸、漠视法纪而受到严肃处理。这些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绝非小事小节,而是严重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作风顽疾,必须出重拳、下猛药予以根治。
根治顽疾要以“严”字当头。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越往后执纪越严”已成常态。对酒驾醉驾问题,更要体现纪律的刚性约束。应该以“交警快查、纪委快处、案例快报”的“三快”机制,警醒党员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始终将讲政治守规矩放在首位,始终牢记“手握方向盘,就要把稳人生航向;身为人民公仆,更要做守法模范”。同时要完善“负面清单”,将酒驾记录与考核晋升直接挂钩,让“一次酒驾、终身受限”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作风建设要以“常”字为贵。每一名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事关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因此,要打破“突击整治”的思维定式,把反酒驾纳入日常监督。同时,延伸监督触角,对党员干部“社交圈”“生活圈”加强管理,杜绝酒桌文化滋生土壤。要发挥家庭监督作用,让家属成为“八小时外”的监督员,彻底刹住酒驾歪风,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警示教育要以“实”字托底。酒驾醉驾行为产生的根源在于思想意识上的松懈和对党纪国法的漠视。若要坚决遏制该行为,就要从源头上杜绝。首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通过常态化理论学习、重要节点提醒及刚性制度约束,强化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其次,要创新教育形式,如组织参观交通事故警示基地、旁听庭审等,用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让党员干部更加清醒地感受到酒驾醉驾的极端危害性,通过亲历司法审判过程,用直观的现场感替代简单的说教。
作者:张玉婧 编辑:马祥 责任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