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部署要求,加强重大题材文艺创作,充分调动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励我市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品牌、出效益,在征求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宜宾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4月2日至4月14日)。在此期间对《办法》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反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831-8203917。
电子邮箱:ybxcbwyk@163.com。
附件:
1.
宜宾市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补助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川办规〔2024〕1号)
中共宜宾市委宣传部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