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宜宾三江新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作为三江新区的基本法,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在规划建设方面,《条例》明确:三江新区规划建设应当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
三江新区应当注重传承历史文脉和长江文化,融合优秀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彰显地区风貌特色。应当加快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场站、港口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在科教创新方面,《条例》明确:三江新区应当推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布局建设,依托相关科技创新中心和园区打造科技创新体集群。
三江新区应当推进大学城、科创城建设,支持高校聚焦产业需求设置特色专业,共建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应当围绕主导产业搭建校企协同合作平台,支持校企联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熟化平台等。
在产业集聚方面,《条例》明确:三江新区应当加快发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材等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互融共促的产业成长体系。应当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发展,建设长江上游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应当加快建设金融服务集聚区,畅通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在开放合作方面,《条例》明确:三江新区应当建设四川南向开放桥头堡,畅通西部陆海新通道,参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等国际经济走廊建设,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经济区,扩大开放合作。应当发挥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综合保税区、国家临时开放水运口岸(宜宾港)等开放平台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发展外向型产业园区,培育开放型企业,发展开放型经济。
此外,条例还在管理体制、绿色低碳、服务保障上做了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