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医生,我医保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以异地支付我孩子的药费吗?”近日,在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的门诊结算处,成都参保人李某拿着处方,焦急地询问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告知可以使用后,李某提供了医保电子凭证,通过扣除个人账户余额,其个人不再付费。李某因自己在成都市参保,不知道在宜宾能否使用医保“家庭共济”,于是出现了开头这一幕,在得知可以使用后,李某欣慰地进行了结算。
市民在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窗口办理医保业务
据了解,宜宾市医疗保障局为方便参保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积极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使用,于4月26日正式上线开通结算系统,该功能的上线实现了家庭成员异地就医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的突破。
目前,全省除宜宾外,省本级、成都、攀枝花、广元也实现了该功能,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已开通地区就诊,或是省内已开通地区的参保人员在我市就诊,均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随着省内开通的统筹区增多,能够使用的区域范围也将不断扩大。
市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市的医院已实现异地共济系统正常运行,我们将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中心,努力做到让数据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减轻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现金垫支压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