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文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通醉酒男子报警电话,该男子曾某宏恶意辱骂接警员,在此过程中,接警员对曾某宏进行制止,希望他保持冷静,提醒其要使用文明用语,但曾某宏仍继续肆意谩骂,长时间占用报警线路,严重扰乱了110报警平台的工作秩序。
经查,曾某宏因与家人发生矛盾纠纷,便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因其大量饮酒,说话不清晰,接警人员便耐心询问情况,不料,曾某宏竟直接开始辱骂110接警人员。
因曾某宏涉嫌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兴文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110报警电话一条关乎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属于公共资源。对于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谎报警情、辱骂接警员等滋扰110报警服务台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