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里,吸贩毒者泪流满面,说幸好有大家出手相助,他的孩子没有成为无依无靠的“孤儿”。近日,江安县公安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成功破获“江安8.12贩吸毒品案”,妥善处置犯罪嫌疑人张潮生(化名)未成年女儿乐乐(化名)相关事宜,助其走出困境的事在当地传为佳话。
事情要从“8.12”案件破获时说起。8月12日,江安县公安局怡乐派出所联合禁毒缉毒大队破获一起贩卖、吸食毒品案,抓获外来贩毒犯罪嫌疑人张潮生。可在当晚,办案民警从查扣的犯罪嫌疑人手机上看到一条刚刚发来的特殊微信消息。
“我很担心我爸爸。”消息是从张潮生的手机上收到的,发信者名为“女儿”,消息说,“除了爸爸以外,我没有可以信任的人了,如果爸爸不在了,那我还不如死了。”
“女儿”说,“求警察叔叔网开一面。”
“法律有其尊严,不会因为个体的恳求就‘网开一面’,但孩子的情况也需要我们关心。”江安县公安局怡乐派出所所长蔡启武接到办案民警报告后表示。要求办案民警专心办案,嫌疑人孩子的事情由他自己负责处理。当即向县禁毒办报告,并进行走访了解,得知女儿乐乐正就读某地某校初中一年级,年仅12岁,由于爷爷奶奶年迈,母亲早逝,孩子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同时,孩子的户籍还存在问题尚未解决,学校因此已一再催促完善办理,因为父亲吸毒无暇顾及女儿的户籍问题。现在父亲落网后,12岁的孩子面对这些“社会事务”显得很无力。
随后,在县禁毒办指导下,怡乐镇政府、派出所重点开展了四项工作。主动对接乐乐所在学校对其日常生活进行关心;将情况通报给乐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解决其户籍问题,助其完善入学手续;怡乐镇政府向所在地政府通报情况,协调争取解决一次性困难救助、低保问题;主动联系爱心企业对乐乐提供帮扶资金解决眼前问题。一系列救助工作下来,孩子终于能安心生活,安心学习。
当蔡启武所长将政府、派出所帮助解决其女儿的情况告诉张潮生时,感动得泪流满面,扑通一下跪下给蔡所长致谢,弄得蔡所长措手不及,一个健步上去将张潮生扶起。他说:之前,办案民警说要帮助我女儿,我认为他们都是在敷衍我,他们不可能真的关心我的家事,照顾我的家人吧?我万万没想到,他们真的帮了我的孩子,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
“我一定主动配合,好好改正错误,不能对不起帮助我的人。”张潮生说。
据县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周显文介绍,吸毒给本人、家庭、社会都造成严重危害,然而,受害最深的是吸毒人员家人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往往伴随孩子一生的不幸。江安县从2012年起就建立了涉毒家庭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制,该机制于2014年被中央综治办、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50个创新案例之一,通过关心帮助其家庭,不仅是为群众办实事,帮助群众脱离困难,也为解决犯罪嫌疑人后顾之忧,让犯罪嫌疑人配合公安机关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也是人民警察执法为民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法律无情人有情。乐乐的爸爸可能短时间内无法陪伴孩子,但通过我们的努力,孩子一定会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的信任。”
乐乐一家人的情况并非个例,当前正值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行时,江安县公安局努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发挥实效,与妇联、检察、法院、司法、民政以及辖区党委政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涉毒家庭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机制,据悉,今年以来,已有三个类似乐乐的家庭获得帮助,实实在在感受到江安县公安局执法为民理念带来的温暖。(程文帝 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