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康程等33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康程,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4月生,大学,现任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杨琰,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12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现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刘书桥,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9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邱添,女,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5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严静,女,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4月生,大学,现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扈丽华,女,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曹利,女,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9月生,大学,现任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曾国雄,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拟任区属国有企业正职。
王宏亮,男,汉族,中共党员,1973年7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局长(保留正科级)。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唐鉴,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三鼎建设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郑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1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胡澜,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5月生,大学,现任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郭力瑞,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10月生,大学,在职硕士,现任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余德民,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1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剑波,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7月生,大学,现任区委组织部组织三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何锐,男,汉族,中共党员,1986年3月生,大学,现任区发展改革局国民经济综合股股长。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刘贵堂,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4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安全能源股股长、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学强,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11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文宗海,男,汉族,中共党员,1976年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伍春雨,女,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1月生,大学,现任金秋湖镇党建办主任、团委副书记。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潘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1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干部廉洁教育宣传中心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肖洁,女,汉族,中共党员,1990年9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委巡察办工作员。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王潇,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5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现任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工作员。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顾大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5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合江门街道区域发展办副主任、安办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富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80年5月生,大专,现任金坪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罗和川,男,汉族,中共党员,1979年11月生,在职大学,现任象鼻街道应急办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杨才琼,女,汉族,中共党员,1978年5月生,省委党校大学,现任李庄镇综合执法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舒翔,男,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区委组织部组织一股负责人。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徐新灵,女,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9月生,大专,现任双谊镇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曾晓红,女,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9月生,在职大学,现任永兴镇党建办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徐波,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1975年5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宗场镇经发办主任、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拟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李杰,男,汉族,1982年9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农投公司董事长助理。拟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
王松,男,汉族,1985年12月生,在职大学,现任区农投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拟任区属国有企业副职。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以上人选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11月15日-11月1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31-8245665,0831-12380。
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