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启用首张“电子封条”。(叙州区人民法院 供图)
宜宾新闻网9月11日讯(范小平 刘静 记者 杜卓滨)近日,记者从叙州区人民法院获悉,针对传统的纸质封条容易被破坏的问题,该院探索了“电子封条”的使用,并于9月9日正式启用了首张“电子封条”。
首张“电子封条”用于宜宾市翠屏区南街某小区的一处涉案房产,该房产所涉案件为四川宜宾金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在2019年10月经叙州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在调解书生效后,陈某甲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致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于是法院使用“电子封条”将其抵押的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南街某小区房屋查封。下一步,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依法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
据悉,与传统的纸质封条相比,电子封条优势较为明显,一是非常醒目。该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远大于纸质封条,上面的“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较大,警示作用更强烈;二是电子封条较为牢固。电子封条是塑料材料外壳,不怕风雨,相对于传统的封条而言较为牢固,不易被人为损坏;三是视频监控与数据取证。对查封财产情况实时视频监控,当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时,设备内置的报警器会立即播放执法机关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视频照片及时传送至查封管理平台,使得法院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四是可视化监控。通过电子封条管理平台可以对被查封人财产查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案件进展及财产情况进行可视化监管,同时还可通过监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进而全方位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涉案财产查封效果不理想等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