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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促履行 被执行人贷款还钱
2020-01-16 10:58 来源:宜宾新闻网

当庭给付执行款

当庭给付执行款

宜宾新闻网1月16日讯(毛吉宇 彭屏)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敦促被执行人通过贷款还清了拖欠的借款,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刘某、袁某系夫妻关系。2018年11月,翠屏区法院对王某与刘某、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判决,被告刘某、袁某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10.5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王某多次与刘某、袁某沟通,要求偿还借款,刘某、袁某离婚后,双方互相推诿,拒绝偿还,并且袁某失去联系。2019年7月1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在讨要借款无果的情况下,向翠屏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该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袁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报告财产和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迫于法律压力,被执行人刘某先行支付2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王某。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剩余借款一月内一次性还清。申请执行人王某撤回了强制执行申请。

约定还款时间到期后,王某与刘某、袁某联系,要求偿还剩余借款,刘某、袁某拒不支付,并且拒不见面和接听电话。无奈之下,王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冻结了刘某、袁某的银行账户,调查了2被执行人的土地、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情况。因为袁某失联,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向刘某讲明了拒不执行将要承当的严重法律后果,希望其三思而行,尽快给付执行款,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通过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齐了97000元现金。2020年1月8日,刘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一次性向申请执行人王某付清了欠款和利息,将全案履行完毕。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完毕,双方的矛盾得以化解。

(编辑:兰东 责任编辑:庞依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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