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失信处处受限。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一些被执行人为逃避责任和法院玩“躲猫猫”,严重影响司法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性。为有效打击这些失信行为,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南溪法院又将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让你看清真面目。

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将南溪区法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39名失信被执行人(第五批)向社会公示,同时向公安、工商、国土、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和招投标单位予以通报,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
举报电话:0831-3332791 3327988
名单








在失信惩戒方面,最高法明确“十二大惩戒”:
1.失信被执行人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2.查封、冻结失信被执行人网络虚拟交易账户;
3.冻结失信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网购行为;
5.不得担任企业法人、高管;
6.失信被执行人车辆严禁驶入高速道路;
7.限制购买飞机、动车、轮船票;
8.禁止高消费;
9.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10.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炒股、买房、出境;
11.冻结、扣划失信被执行人养老金账户;
12.最高可判有期徒刑7年。
特别提示:
1、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2、对于已发送的内容,微信不提供修改功能,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名单将会在系统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