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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http://www.ybxww.com 更新时间:2012-4-4 19:26:08 来源:宜宾新闻网 

宜宾新闻网4月4日讯(田家兵  朱孝超) 近日,高县总工会召开了由县经信局、人社局、卫生局、安监局、工商联等部门主要参加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联系会议。会议传达了省总工会调研组3月13日在宜宾高县召开的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调研座谈会议精神,统一了思想,形成共识,采取四条举措,全面实施全县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

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总工会牵头,县经信局、人社局、安监局、卫生局、工商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工作格局。在县总工会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办公室,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日常事务工作。

强化宣传,增强责任。由县总工会、经信局、卫生局、人社局、安监局、工商联等部门联合转发省、市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在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文件[即(川工发[2012]1号、宜工发[2012]16号),并印发相应的宣传资料,提高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和职业危害严重企业对实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突出重点,逐步覆盖。由县总工会牵头,在全县开展职业危害严重企业的调查摸底,做到家底清楚。特别是要把煤矿、微化工、建筑建材、重点非煤矿山,作为2012年首批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的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全县煤矿、微化工、建筑建材、重点非煤矿山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由县总工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定期不定期地对企业实施履约检查,对履行集体合同好的企业进行大张齐鼓地宣传报道,对履约差的企业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

(编辑 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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