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了,人们最怕的就是在办年货时,买到假冒伪劣的产品。最近,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特大制售假冒名酒犯罪团伙成员罗氏二人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群众拍手称,吃黑心钱不得好报。
去年四川开展“亮剑”专项行动以来,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经过长时间的艰苦细致工作,一举破获“10.25”特大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此案中罗宣静、罗大森特大制售假冒名酒犯罪团伙由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等承办,该案系亮剑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最大的一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缴获假冒五粮液等名优白酒5198件、包装材料15万余件,涉案金额巨大,此案的告破彻底摧毁了这个以成都、资阳为中心辐射到四川周边各省份的特大制售假冒名酒网络。
高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3日依法判决:罗宣静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罗大森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陈顺超 陈晓兰 责任编辑 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