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规定,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任期将于今年届满,应予换届选举。2011年9月28日经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兴文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9月全面展开,到2012年1月底结束。2011年11月24日为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
兴文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