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溪县委宣传部 南溪县人事局
关于公开选调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南溪县信息中心是隶属县委序列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主要承担党委、政府网络建设与管理,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等职能。为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试用期)事业人员。
二、岗位名称及公选人数
网络管理和新闻采编人员各2名,共4名。
三、选调条件
(一)网络管理
任职资格: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计算机类专业;
(二)新闻采编
任职资格: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汉语言或新闻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南溪县人事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4日-5月5日。
(二)报名地点:南溪县人才市场(县文化广场政务中心内)。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相片二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相应岗位方面所具备的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5月6日,准考证领取地点:南溪县人才市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择优办法
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有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若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之比达不到3:1或报考者综合素质不符合选调岗位工作要求,适当调减选调名额。
七、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经考核后按选调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体检由人事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人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借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经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借用。
十、调动
经公示合格的先借用到用人单位,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选调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报名者无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原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选调。
咨询电话:3322777 3322352。
中共南溪县委宣传部 南溪县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