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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兴文县有关部门获悉,兴文县严格按照建设部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考核标准》,全力以赴抓实整改工作,投入资金700余万元,历时150天,完成了全部整改事项。兴文县石海洞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限期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领导、专家组成的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2007年9月14日,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考核验收组对兴文石海风景名胜区进行考核验收,指出了石海景区在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经营权转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07年12月26日,建设部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兴文石海等10个景区在2008年6月以前完成整改,否则将被取消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资格。
省、市对兴文石海景区限期整改工作非常重视 ,省政府分管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抓紧抓好整改工作。针对建设部和省、市的整改要求,兴文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统筹落实整改工作;从2007年12月1日起由景区管理局依法实施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与统一管理职能,同时将门票收归管理局管理;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范围确定和规划大纲的编制;调整景区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管理局的党委书记和局长;安排专项整改经费300万元,用于标志的建设和游览设施的维护保养;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将政府在石海旅游公司的股权从51%增加为88%;形成《石海景区限期整改工作方案》。
同时,石海景区正着手规范建设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大门;全面清理、规范设置各类标牌、标识;对景区建设项目集中清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规划进行管理,在石海景区总体规划未实施前,停止景区一切项目建设。景区管理局还将采取思想疏导和利益引导的办法,逐步收购自然人股东的股权,使石海旅游公司成为国有独资公司。
(余荣 文/图 编辑 张洋 责任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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