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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宜宾市关于汶川地震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及学校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的暂行意见》已于日前正式实施。“今后新建的校舍要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确保建筑质量,把学校建成最牢固、最安全的地方,成为社会应急避难场所。”市教育局局长蔡晓鹏表示。
汶川龙溪小学在宜举行复学仪式(资料图片)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宜宾各学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我市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专家对各学校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厕所、浴所等公共建筑设施进行抗震安全隐患大排查,不留死角。而《暂行意见》更是要求各学校要抓紧震损校舍的加固维修,确保9月开学时,所有学生能进入安全的校舍学习。
据了解,宜宾原执行的建筑抗震设防度是翠屏区、宜宾县按7度设防,其余县是6度设防。《暂行意见》对今后新建的校舍提出了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指出,在2010年前,凡无抗震设防或达不到抗震设施标准的校舍和幼儿园要全部清除隐患,今后新建校舍以框架结构为宜,楼板、上下楼梯一律采用现浇,不再使用预制板、预制楼板。
我市的预期目标是在2009年9月前,完成51所中小学重建学校建设项目(总项目67所),完成349所中小学维修加固项目(总项目349所);完成7所中等职业学校校舍的重建和维修项目;完成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校舍的维修、加固;完成3所幼儿园重建学校建设项目(总项目3所)、11个幼儿园维修加固项目(总项目11所)。
此外,《暂行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灾后学校恢复重建和校舍抗震安全排查工作,加大对校舍危房改造的财政投入,优先安排学校的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还提出了新建校舍实行“代建制”,由市、(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实行建设、管理、招标、采购、监管和验收“五统一”,验收合格方投入使用。同时还要求所有流程要接受社会的监督,包括工程进展、建设质量、设备采购招标、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等。
(本网记者 曾志鹏 文/图 编辑 张洋 责任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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