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工业集中区,按照市县共建共管的原则,组建了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举全市之力打造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随着集中区各项工作的有力推进,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的区位优势、产业集聚和辐射效应及示范带头作用凸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强力推进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的战略和精神,为高效、快速、健康、有序推进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高度统一认识,明确发展目标
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发展是实现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推进工业强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中区的建设和发展,把集中区建成优质服务的典范、对外改革开放的窗口,成为机制创新的样板,成为东部产业转移和市县规划区外迁企业承载平台,着力打造100 亿工业集中区,带动全县经济优化升级,把集中区建成投资发展环境好、服务质量优、建设标准高、发展和谐、社会文明的现代工业新区。
二、建立健全集中区管委会的运行管理机制
(一)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是按照市县共建共管原则组建的县级机构。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授权,管委会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罗龙组团集中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集中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组织实施成片工业发展用地建设项目,加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各类企业或项目到集中区落户;研究拟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集中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二)成立宜宾罗龙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和集中区投融资平台,承担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开发性前期工作,按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管理,实施滚动发展。
(三)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拓展用人渠道,在集中区管委会机关推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三、按统筹协调高效运作的原则,加快推进集中区建设和发展
根据宜宾市罗龙工业集中区协调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按照便捷、透明、高效、规范和“办事不出区”的要求,实行“窗口”式办文、“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凡属县级审批的项目,由集中区管委会终审审批。赋予集中区管委会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审批)管理、建设管理、城市管理等管理权限,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一)集中区内的新建项目的立项及招投标,需县发改局终审的,由集中区管委会初审,县发改局按程序审批(核准、备案)办理。县发改局对政府出资、贴息、担保和平衡外部条件的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集中区内的技术改造项目立项,需县经商局终审的,由集中区管委会初审,县经商局按程序审批(核准、备案)。
(三)集中区管委会在审核集中区内的建设项目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审后,送县环保局按程序审批;集中区的环境监测及行政执法由县环保局负责。
(四)城市总体规划、罗龙工业集中区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规建局委托,集中区管委会依法履行集中区城市规划和建设行政管理职能,确保集中区建设规划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集中区管委会对规划建设申报项目审核后,签发“一书两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备案书。涉及集中区内的重大规划和建设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审。集中区的建设管理和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及管理工作,由集中区管委会负责。罗龙镇不对集中区实施城镇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