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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南溪县公安局在市局及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地将“5.14”特大文物盗窃案的主犯刘秀华(男,44岁,泸州市合江县合江镇人)抓获归案。
经查,2008年5月14日至6月20日晚,刘秀华先后三次伙同喻得成、曾海锋等人开车到南溪县裴石乡裴丰村疯狂盗窃原普门寺内的明清时期文物共计18件,其中小佛像3尊、罗汉头部15件(9件是明嘉庆年代文物、已被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文物)。
案件发生后,喻得成、曾海锋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主犯刘秀华潜逃。11月初,南溪县公安局对刘秀华的社会关系再次进行梳理。11月17日,在市局及泸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最终掌握了刘秀华在泸州市合江县躲藏的确切地点,并于当晚将其抓获。
目前,刘秀华已被南溪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被盗文物正在全力追缴中。
(徐砚 刘莹 编辑 杨艳 责任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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