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记者从宜宾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获悉,为确保我市境内公路桥梁安全,我市将从9月1日至30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理超限超载、保护桥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交通部和四川省交通厅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公路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确保地方公路桥梁隧道建设和运行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此次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9月1日至10日为宣传阶段,11日至31日为集中治理阶段,治理重点包括:禁止非法装载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车辆上路行驶;假冒军车;转载、绕行逃避检测行为;车辆装载超过桥梁限载规定通行桥梁行为以及冲岗、逃逸,扰乱检测站秩序和拒绝、阻碍执法人员履行职务行为等。
(本网记者 侯云春 编辑 杨晓川 责任编辑 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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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超限超载 地方收费公路启动计重收费
继四川省联网高速公路6月1日实施计重收费后,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已于8月中旬联合向各市州下发通知,正式启动地方收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基本费率为开放式收费公路一级路0.05元/吨•公里,二级路0.04元/吨•公里,低于联网高速公路0.075元/吨•公里收费水平。
据省交通厅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地方公路计重收费工作,旨在抑制高速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后超限超载车辆绕行地方公路趋势。“全省高速公路不到2000公里,在更大范围内打击超限超载运输、促进运价合理回升,必须逐步实现地方收费公路计重收费。”
由于地方收费公路量大面宽,其计重收费有别于联网高速公路的同步实施,转而采用哪条路条件成熟就在哪条路实施的办法逐步推进。基本原则为与高速公路平行、受超限超载运输影响较大的经济干线收费公路优先实施。具体哪些收费公路实施计重收费尚未最后确定。
与联网高速公路一样,地方收费公路货车计重收费也体现“超限”越多收费越重原则:车货总重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基本费率收取通行费;车货总重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的车辆,超出认定标准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收取车辆通行费。(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