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7]114号”文件公布了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筠连县的玉壶井碑刻获批准。
筠连县玉壶井碑刻建造于1942年,座落在玉壶公园内,至今上面的字迹依稀可见。
这是我县的第一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对提升我县文化底蕴,打造“筠连文化名片”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筠宣 编辑 杨晓川 责任编辑 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