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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龙坳倒迁房出售调查
http://www.ybxww.com】 【2007-7-2】 【来源:宜宾《新三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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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山后山的“森林景苑”和“翠景雅筑”是翠屏区建设局委托修建的倒迁房工程。

但是,修建倒迁房的两家房产公司竟然将倒迁安置房当成商品房出售,一年时间卖出了100多套。

房子最终被收回,因为开发商的做法是违规的。但是,开发商又认为,售房行为在与区建设局的协议中是得到认可的。

吃亏的,是消费者。

事件>>

房子被收回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听说位于骑龙坳的“森林景苑”和“翠景雅筑”不对外出售了,原来出售的房子也要被收回时,分别在这两处购房的朱章国、陈官勤说什么也不相信:“2005年12月我们就预付了部分房款,怎么会突然收回?”

消息很快在百余名购房者中传开了,事实证明传言是真的。这是2007年1月。

“森林景苑”和“翠景雅筑”分别由宜宾市忠和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忠和公司”)和宜宾市宸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宸源公司”)开发,两个楼盘其实就是一个小区,位于翠屏后山骑龙坳,紧邻森林。因此,开发商在宣传中多次提到此处的优美环境,“亲近森林”、“享受绿色生活”。

但是,看起来森林和购房者们是越来越远了。朱章国、陈官勤等购房者分别在“森林景苑”和“翠景雅筑”售房部得到的答复是一样的:“政府另有安排,房子不对外出售了,售出的房屋也要如数收回,请到翠屏区建设局领取购房款……”

事先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朱章国急了,和其他购房者一样,一头雾水的他开始不断在翠屏区建设局和房产公司之间奔走打听。

清退通知

春节刚过,朱章国几经打听才搞清楚,原来是2007年1月17日翠屏区建设局给两个开发商发了一个通知,内容为:

“由于建设用地性质原因,南连接线倒迁房安置后剩余房屋停止对外出售。对原来已预约登记的房屋,全部清退。”

南连接线倒迁房,即朱章国等人所购买的“森林景苑”和“翠景雅筑”两处楼盘的合称。这个有510套住房的小区,符合南连接线倒迁安置范围的居民只有60多户,剩下的400多套房子已经陆续对外销售了100多套。

修建、出售倒迁房的两家房产公司以翠屏区政府要收回房子,请到翠屏区建设局领退房款的统一答复应对前去询问“为什么退房”的购房者们。

经过几次努力,朱章国和其他购房者终于了解到: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被宜宾市房管局通知停止售房,而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又是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而不是作为修建商品房的出让土地。

按照政策规定,作为倒迁安置的房屋是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的。但是,为什么开发商竟然高调对外宣传,并且卖出了100多套房子呢?

曾经的钻石会员

3月17日下午,50多岁的下岗工人牟修平第三次来报社。刚坐下,他点燃了一支烟,猛吸几口后吐出了一串长长的烟圈,沉默许久终于打开了话题:“2005年12月6日,我与宸源公司签订了书面购房订单,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订下了“翠景雅筑”住房一套。宸源公司的“翠景雅筑”在广告宣传中承诺2006年12月前交付住房,现在已经是2007年3月了,却通知我去退房。”

“哪会有这样的事。钱都交了,现在说不卖了,太不负责任了。”牟修平突然丢掉手中的烟头,激动地说,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想当初我们最先购房的购房者,还是“享受”到宸源公司“翠景雅筑”钻石、金(银)卡会员的待遇,价格相对要低一些。鉴于目前宜宾的房价不断地快速增长,我们20多户购房者交付房产公司5—15万不等的购房资金已经严重‘缩水’,即使现在全额退还给我们,也不可能购买到同等性价比的房子,而开发商却没有做任何的答复,这令人难以接受!”

牟修平手里除了宸源公司开具的收款收据号码、档案编号和置业顾问外,还有购房者的相关资料,其余便是“订房程序须知”,上面落款时间是2005年11月22日。

买房怎么这么难?

在西郊做生意的范平(化名)也是“森林景苑”的业主。他把记者带到两路桥附近的大型户外广告牌下,指着“森林景苑”的宣传广告说,就是每天路过这里,看到广告宣传,才下决心买了套房子。“现在上面还写着交房的时间是2006年12月。但是现在,我的房子却没了。”范平一脸苦笑 。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主要是考虑到那里离城区近,就在公路边,交通方便。而且还是在翠屏山脚下,空气清新。我那时侯就想好了,这辈子的辛苦总算可以有自己的一套房子了。”范平回忆起当初买房的想法,木然地告诉记者,“我现在都已经是50岁的人了,等再过几年,儿子成家也好有新房,我老了也可以随时和老伴一起上翠屏山锻炼身体。这就是我们买房时的想法。”

2007年1月份开发商通知范平退房时,范平说他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愤恨,“需要我们购房者的时候说的是天花乱坠,不需要我们购房者的时候是一脚就踢开。而且现在更是说房子要被政府收回,叫我们到区建设局去领回购房本金。我感觉我们这些购房者都是傻子,为了一套住房而被开发商们耍的是团团转。”

他们决定投诉,在投诉材料上,有业主们密密麻麻的签名和手印,写有这样几句话:

“钱是付了,开心了,因为要有房子了。政策出了,心酸了,不知结果怎么样。通知来了,心碎了,因为房子要退了。钱是退了,迷茫了,不知房屋在那里……”

朱章国叹息说,不知为什么买个房子就那么困难?

损失了时间

2007年3月13日,宜宾市房管局对购房者的投诉作出回复:你的来文收悉,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市政府已责成翠屏区政府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购房者陈官勤认为,在买了“翠景雅筑”房子的当事人中,不管是退了买房本金的,还是没退的,都应该通知当事人知道此事的处理结果。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要因为部分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退了买房本金,就不去理睬这部分当事人了。翠景雅筑一事的妥善处理难道仅仅就是退还买房子的本金吗?从买房到退本金期间的利息、以及所耽误的购房时间,该由谁负责呢?陈官勤激动地说,开发商的诚信何在?相关部们的责任何在?

2006年6月,忠和公司和宸源公司开始在媒体上宣传 “森林景苑”。在“森林就是回家的方向”等温馨的广告语的宣传下,2006年9月18日,朱章国与忠和公司签定了《商品房买卖预约书》,并一次性交纳了房款132268元,约定于2007年6月30日前交房。但是,交房的时间成了退房的时间。

现场>>

工程停工

3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骑龙坳“翠景雅筑”和“森林景苑”楼盘建筑现场。

靠近高速公路南连接线的路边,高高的栅栏将建筑工地和繁忙的公路鲜明地隔开,透过栅栏往里观望,高高的楼房上没有任何的广告宣传标志,只有搭建建筑物周围紧紧包围的钢筋铁架,和楼顶上早已经停止运行、悬吊在空中的吊臂,从一个门口进入工地,偶尔也能见到几个红色醒目的安全生产警示牌,挂在防护网上。

如果不是在这里看守工地的老徐告诉记者,真还不知道原来购房业主们所说的“翠景雅筑”和“森林景苑”就是这里。

老徐告诉记者,他来这里已经四个月了。“工程停了,听说是开发商资金方面遇到了点麻烦。现在只有几个年老的人在这里守工地。”老徐指着靠近公路边的一排还没有完工的楼房说,“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只知道是两个房产公司在修建,下面那一排是倒迁房,这上面的是商品房。”在靠近翠屏山后山公路边的几排房子,零星的见几个民工还在粉饰墙面和窗户。

至于工程为什么停工,老徐表示,他也说不清楚。“也许是资金不足,也许是与业主们购房纠纷有关。” 

虽然房子不再对外卖了,但当初忠和房产公司宣传“森林景苑”的巨幅户外广告牌仍然立在两路桥路口,特别醒目。

6月8日,停工3个多月的工程依然保持原样,虽然外表看起来很漂亮,但是小区连路都还没有平整,到处是残砖断瓦。

售房部改卖摩托车

3月21日,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建设路忠和房产“森林景苑”售房部,一进大厅,两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我们不对外卖了。”

“为什么?”记者问。

“政府有其他用途。”一位女工作人员回答说。

“那以前卖出去的怎么办?”记者追问。

“退钱就可以了。” 

在售房部内,记者看到了“森林景苑”的沙盘规划图,在墙壁张贴的控销记录表格上,还存有37个出售的红色标记。

随后,记者又来到外南街南门桥头下“翠景雅筑”的售房部,但发现售房部已经不复存在,只是墙壁上仍有印有“翠景雅筑”字样的广告图片。门面已经成了一家摩托车经销店。周围的市民告诉记者,早在今年春节前,售房部就搬走了。 

对外预售有依据?

记者找到2005年翠屏区建设局《关于南连接线倒迁房遴选文件答疑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会议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对外预售和倒迁房各占多少?翠屏区建设局副局长吕高附解释:对外销售估计在30000平方米左右,具体数据现无法确定。这份会议纪要抄送到了宸源公司、忠和公司等与会的房产公司。

同样,在翠屏区建设局对倒迁房开发业主的遴选文件中第二节第6条规定:在倒迁房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中选人负责预售,售房款存入遴选人设立的专门账户。 

这个规定后来写入了建设局与两家房产商签订的《南连接线倒迁房建设工程合同书》第九条:在倒迁房建设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后,由乙方(注:房产公司)负责预售……

这是房产公司售房的依据,也正是众多业主不能理解的地方。

“《会议纪要》明确说明了将其中约30000m2房产对外销售,而且还有区建设局领导的解释记录。现在反而成了没有准备对外销售的房子了,那《会议纪要》是怎么回事?区建设局的领导专门解释的记录又是怎么回事?难道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作为业主代表,朱章国搜集了一大堆资料。“从关注建房的广告传单到购房协议,还有相关会议记录,我们都是收集的很整齐的。这都是我们的证据。” 

从这以后,朱章国都会提着一大堆资料上访,其中包括两本厚厚的房产法律方面的书籍。“不懂相关法律知识,实在不好和他们理论。” 

建设局对售房不知情?

陈官勤和大部分业主在和翠屏区建设局的座谈中都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既然房子是倒迁房,不能作为商品房来出售,那区建设局为什么还要两家开发商售房呢?

对此,翠屏区建设局副局长王祖桥解释说,开发商如何卖房的过程,区建设局对此一概不知情。陈官勤却不能接受这个说法:“对外出售了这么多的房子,而且还在媒体上专门刊登了售房广告,也做了售房广告,区建设局不可能不知情。”

王祖桥回答说:“房子是区建设局的,我们当然要全部收回。至于回购以后用来做什么那要区政府来决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不会作为商品房来销售。因为作为划拨土地的倒迁房,国家建设部是明令禁止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否则就是违法。”

“既然是违法,那当初为何要委托开发商出售30000平方米的商品房呢?为什么不制止开发商向社会打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公开售房呢?”陈官勤不停地追问,“难道两家房产公司公开售房一年多时间,区建设局就一点也没有察觉吗?”

“区建设局作为委托方,只会对承建方的施工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至于售房的广告管理,虚假广告都是由工商部门来管理,建设局无权管理。”王回答。

但此说法却遭到了某开发商的反对:没有建设局的委托,我们敢随便卖房子?

翠屏区建设局局长邓利辉于3月21日在本刊对“倒迁房预售”一事作了说明:当初考虑资金压力,允许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售房,但是开发商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私自卖房,与建设局没有关系。

朱章国从一家开发商手中找到翠屏区建设局和开发商签订的《工程合同书》,其中第11条规定:“倒迁房建成以后,甲方(区建设局)统一按中标价全部回购,用于城市建设房屋拆迁安置。南连接线工程集体土地返迁房预售按政府指定价格执行;对外预售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忠和公司和宸源公司)代售(营业用房除外)。房屋预售款存入甲方设立的专户,部分差价再由甲方拨付给乙方。” 

而所有的几乎都是以1700元/平米左右的价格购买房屋的购房者。于是,有许多业主怀疑:把倒迁房当作商品房出售,区建设局事先真不知情?

协商>>

土地性质“变化”

朱章国介绍说,由于骑龙坳土地性质原因,区建设局认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定预约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因此不受法律保护,不按时领取退款者责任自负。“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态度,这不是在激化矛盾吗?”

但是,在购房者和房产公司签的入会登记选房协议(翠景雅筑)上,却特意注明:土地的使用性质为“出让土地”。

“既然是出让土地,作为商品房出售,我们就有资格来买。”朱章国说,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自己也是看清楚了的,怎么一下子土地性质“变化”了,成了不能出售的倒迁房。“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

显然,购房者又被愚弄了。

说起这一年多来购房的心路历程,朱国章更是感慨万千,自己都记不得找过多少次“相关部门”了,而他嘴里不停重复的是:“我们只要房子。”

这个念头,朱章国和少部分业主似乎铁了心。“坚决不去领回购房款,我现在只想要房子。当初购房,就是因为要房子才拼了命去攒钱,儿子结婚马上需要换新房,哪怕就是上访到中央,我也要坚持要房子。” 

“政策是障碍”

“实际上倒迁房只有60户。”许多购房者向记者证实,而遴选文件中说明的住房却有510套。“那多余的房子用来做什么?难道不住人吗?”陈官勤通过市民热线12345得到消息,说房子全部回购可能作为公务员小区。“那房子是我买在先,而且还是签订了合同,受法律保护的。”

3月23日下午三点,本刊记者随20多名购房者参加了在翠屏区建设局会议室举行的座谈。翠屏区建设局局长邓利辉首先向参加座谈的所有购房者通报了区政府对解决骑龙坳建房预售问题的态度。

“我们也是为你们考虑过了,无论怎样变通,要房子是基本上不可能了。”邓利辉说,“之所以现在出现这样的情况,是政府对国家建设部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我们也考虑过把房子给大家,但是政策的障碍实在是绕不过去,骑龙坳修建的房子都是倒迁房,不能做商品房对外出售,希望大家能够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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