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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产值3500万的企业之死
http://www.ybxww.com】 【2007-7-19 11:18:20】 【来源:《新三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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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产值可达3500万的企业,因为配合宜宾县的拆迁,得不到安置补偿而彻底死亡——

两度投资 

七年前,范国民来宜宾做生意的时候,他没有想到,这里会成为自己的伤心之地。他更没有想到,自己的企业会死于配合拆迁而不是死于经营不善。

2000年的时候,范国民的柴油发动机销售已经做得相当不错了。宜宾县柏溪镇224的双九车辆厂也是他的客户之一。但是,这个企业的状况却并不理想,产品滞销,日渐走向倒闭。颇具市场意识的范国民却看中了这个工厂,认为具有投资价值。

2001年,范国民投资100多万将双九车辆厂承包下来,改名称为宜宾县民植车辆有限公司,开始进行农用车的组装和销售。公司的法人代表为范的母亲何世兰,而实际投资人和管理者就是范国民。

2002年,随着市场的扩大,他再次投入技改资金100万,试制农用车新产品。这个受到宜宾县、水富县等地农民追捧的产品当年就实现了近300万元的销售,创税近10万。这个时候,范国民的厂里有再就业人员80多人。他们几乎全部是原双九车辆厂的职工,范国民在接收工厂的时候,把他们全部一起接收进厂。

按照范国民的计划,2003年将是他们发展的一年。他们计划组装生产农用车1150台,产值达到3500万元,利润220万元,创税67万元。

但是,正当全厂的人准备大干一场时,政府的拆迁通知下来了。

配合拆迁 

2003年,224啤酒广场还没有开始修建,那条通往城北新区的公路也还没有修建。这里,就是范国民的民植车辆公司的生产车间所在地。

当时,范国民的公司占地2000多个平方,横跨在如今啤酒广场公路的两边。按照当时政府的规划,发展城北新区,在224修广场,范的公司是必须全部拆迁的。

拆迁通知是宜宾县城北新区管委会下发的,要求配合政府拆迁。2003年6月16日,范国民的公司经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厂房和设备价值为901550元。按照这个评估,范国民应该得到的拆迁补偿是很大一笔款项。这对于拆迁方来说也是不小的资金压力。于是,“当时负责拆迁工作的副县长李毅找到我,希望通过降低赔偿,提供安置土地抵价的方式来完成对公司的拆迁。”

于是,2003年9月12日,这样一份由拆迁公司(甲方)、民植公司(乙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出台了:

一、甲方对乙方所拆除房屋及一切附着设施全部作价16万元进行补偿。

二、城北新区管委会在新区内主干道旁以出让土地方式划4亩地给乙方使用,以甲方补偿给乙方房屋及附着设施作价相抵,甲乙双方互不补差,用地手续办证规费由乙方完清。

三、乙方必须按新区规划使用土地,在4亩以外,乙方使用土地按规定交纳一切费用。

四、以城北新区规划出来,道路骨架形成以后划地给乙方使用。

就在签协议的当天,为配合拆迁,范国民便开始指挥工人腾空厂房,另外租房屋来存放公司设备、物资。这一放,就放到现在。

拆迁时的所有费用,全部是范国民自己掏钱垫付,而存放设备的费用,几年来范国民都花了10多万。这还不算刚拆迁的头几个月他等着工厂重新开工,没有解聘工人,每月照样发出的工资,又是近10万。

四亩土地

这份协议至今没履行,问题就出在土地上。没有土地,工厂怎么能开工?但是,协议上的4亩土地,范国民连影子都没见到。

在签协议后不久,2003年11月20日,范国民找到时任宜宾县政府副县长、城北新区管委会主任的李毅,李毅在协议上签字注明:请肖主任按城北新区规划,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协助落实具体位置,支持企业恢复生产。

但是,事情一拖几年,范国民始终拿不到土地,得不到安置。他不得不将工人解散,眼睁睁看着设备堆在仓库里生锈。

2006年3月,宜宾县城北新区规划早就出台,道路骨架已形成,范国民再次向宜宾县政府打报告,希望政府能按协议划地给他办厂。

报告经县政府转到国土局,国土局的回复是:城北新区企业拆迁安置都是管委会负责,我局不知道此事。请管委会处理。这样,一来二去,四亩土地的事还是不能解决。

在无法得到宜宾县委县政府的解决之后,2006年6月10日,范国民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反映自己在配合政府拆迁时作出重大让步,宜宾县却不履行四亩土地安置的协议,致使企业无法经营,损失惨重的情况。

四川省人大将材料转回宜宾县,要求领导予以重视,责成宜宾县有关部门尽快履行拆迁协议,规划土地,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宜宾县政府2006年8月7日对这个问题的回复是:对“在城北新区以出让土地方式划4亩地给民植车辆公司使用,且与补偿给该公司的房屋及附着设施作价相抵,互不补差”的要求不予同意。因为协议中关于用地的规定不符合国家政策。 

回复中也承认,当时所签拆迁协议是政府行为,本着尊重历史,打造诚信政府的原则,抓紧支付民植公司16万元的拆迁款并计利息,建议民植公司另行申请选址建设。

涨价的土地

除了土地政策的原因之外,宜宾县人民政府拒绝履行拆迁协议中的“划四亩土地”的原因还有,三年多来,宜宾县的土地价格呼呼上涨,已经远远超出当初的价格了。

对此,宜宾县政府是这样认为的,城北新区规划区内目前(注:指2006年)出让的4亩工业用地最低价格约50万元(按基准地价70%计算),如果按拆迁协议出让4亩土地且互不补差,则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之嫌。

范国民却认为,2003年拆迁的时候,宜宾县城北新区的土地征用价格就是每亩4万元左右。本来厂房和设备经评估是价值90多万的,后来配合拆迁范国民已经退步让到16万,并协议通过出让土地来抵价,但是,宜宾县政府一直没履行协议导致企业无法恢复生产。

“现在时间拖了三年多,土地价格上涨了,宜宾县政府还是不履行协议。不能因为土地涨价就不履行当初的协议啊。”不履行协议就要求赔偿,实在等不下去的范国民于2006年11月将宜宾县人民政府告上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赔偿。

目前,法院已经两次开庭,不过,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

工厂死亡

“我们双方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法有效。宜宾县政府拒不履行,我现在就要求他们对我进行赔偿,赔偿我这三年多的损失,或者按土地来计算损失。”这是范国民现在唯一能等待的。

而堆放机器设备的场地他每年要支付租金四万多元,现在,他耗不下去了,设备也堆不下去了,因为好多都生锈了。今年上半年,他已经陆续卖掉了一部份,将设备运走。

“如果我再办厂,是无论如何也不会选择宜宾县的。”这是范国民等了三年多时间作出的结论。

(据宜宾《新三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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