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今天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主要目的就是要号召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团结协作,克服困难,抢抓时间,加倍努力,真正把创建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刚才,光镭同志就当前创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作了分析,对下一阶段的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希望大家认真研究落实。下面,我就深入扎实地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核心竞争力、社会发展力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当前,随着各地发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市整体实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最有价值的体现。而各个城市之间的竞争,已不单单是规模的竞争、实力的竞争、水平的竞争,更重要的是文明程度的竞争、发展环境的竞争、市民综合文明素质的竞争。为此,市委、市政府决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就是要通过全民动员,全市创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扩大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实现“建设美好新宜宾”的奋斗目标。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抓紧抓好。
首先,创建文明城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其丰富,它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本质和核心是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到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突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着力改善城市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协调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城乡文明程度和人的素质的提高,等等。所有这些内容,都从根本上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市建设“经济兴盛、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新宜宾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重大意义,把它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落实,务求实效。
其次,创建文明城市,是促进我市“四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树立良好城市形象的必由之路。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它标示一个城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普遍较高。很显然,这是一座城市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一张城市最响亮的“名片”。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市“四个文明”建设整体推进。尤其是通过创建“三优一学”文明城市和举办四川省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城乡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树立了良好的城市形象。实践证明,城市的文明程度和良好形象,是一种可转化的、可利用的生产力要素,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本。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与省内其它城市尤其是和成都、绵阳相比,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不可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市民的综合素质与城市现代化的要求不相适应,城市文化设施和环境建设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城市精神文明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正视差距,抢抓创建文明城市这个契机,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健康的经济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融洽共存的生态环境和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全力打造文明、开放、现代气息浓郁的城市新形象。
第三,创建文明城市,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扎实推进“亲民惠民行动”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大大增强,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人们普遍关心着环境卫生、生态质量、社会风气、社会治安、服务水准等问题,期望在这方面尽快得到更大的改善。能不能在新的形势下,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这是对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的一次很好的检验。创建文明城市,有助于营造全民创业的浓烈氛围,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推动富民创业向纵深发展;有助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更方便、更舒适;有助于繁荣科教文卫等各项社会事业,从根本上提升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满足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助于解决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助于创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使人们生活安定幸福。这是我市开展“亲民惠民行动”最直接最综合的表现,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生动真实的体现。因此,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我们对工作的一份追求,更不是为了贪图虚名,而是我们对人民群众的一份责任。我们一定要增强创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从老百姓关注关心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抓起,实实在在地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和福祉。
二、突出重点,协调推进,进一步提升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水平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场综合性战役,是一场硬仗,我们一定要着眼全局,把握重点;重在建设,以人为本;立足实际,讲求实效。要严格对照省文明委制定的“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市)”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全面落实,抓巩固提高,抓薄弱环节,抓创新特色,形成工作的整体优势。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城市实力。古人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充分说明了物质对精神的决定作用。保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标志,同时,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一条基本原则。因此,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坚定不移地把推进经济发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的第一要务,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紧密结合经济工作的实际,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我市第三次党代会和第三届人大、政协一次会议的安排部署,继续保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现代工业强市、建设现代化精品城市、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发展特色服务业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为文明城市创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市民素质。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增强城市吸引力、改善城市人文环境的根本。只有文明的市民,才会有文明的城市。要始终坚持把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作为贯穿创建文明城市全过程的主线。要不断深化以 “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宜宾、关心宜宾、发展宜宾的主人翁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文明礼仪规范教育为切入点,发挥好各级文明市民学校的作用,区分层次,分类施教,不断加强对各级机关公务员、窗口行业工作人员、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和社区居民的文明礼仪教育培训,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注重发挥各类活动的教育功能,继续深入开展 “坚持十要十不要,争做文明宜宾人”主题活动,组织动员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要大力加强公民诚信建设,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大力倡导以诚相见、与人为善、言行一致、守信践约等优良美德,使“信用就是财富,信用就是形象,信用就是生产力”的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每个市民的自觉行动。
(三)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努力塑造城市新形象。基础设施是城市的“筋骨”,也是城市的“颜面”。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先强“筋骨”,整洁“颜面”,从基础设施抓起,使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有明显提升。目前我市在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础设施仍需完善、公共设施不同程度的破坏、违章占道、乱摆乱放、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因此,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中,市、区两级政府要抓紧统筹规划,加大对硬件建设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市场化的投入体制,保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城建等部门要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出发,把与创建关系最大的项目和能够迅速改善城市形象的工程作为重点,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管部门要坚持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和维护,明确管理职责,加大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力度,把市容环境管理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环卫保洁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快环保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对工业污染的综合治理。卫生部门要加快医疗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系统,着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居民对服务中心(站)的满意率。各相关部门要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下功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等问题,从根本上遏制城市“脏乱差”现象,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全力打造“生态、人文、精致、宜居”的美好新宜宾。
(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基础在基层,活力在基层,关键在基层。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重视和善于把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把广大群众的聪明才智极大地激发出来,把大家的力量高度凝聚起来,形成全民参与、团结奋斗的工作局面。要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机关、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军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巩固、提高、延伸、辐射上下功夫,在增强实效上求突破。文明社区创建要突出社区建设、社区教育、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把工作延伸拓展到居民小区、庭院楼道、居民家庭;文明行业创建要突出诚信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把工作延伸拓展到服务“窗口”和工作一线;文明村镇创建要突出现代农民教育,改善综合环境,把工作延伸拓展到村落农户和村镇企业。文明单位创建要突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在扩大创建覆盖面,提高群众参与度上下功夫,等等。基层创建面广量大,要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树立一批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要大力推广省、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经验,宣传这些行业、单位的先进事迹。把这些行业单位的先进性、带动性、示范性充分发挥出来,形成一批富有创新特色的工作亮点,构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优势。
三、加强领导,求真务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事关全市工作大局,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驾驭能力、执政能力、指挥能力的一次检验。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新机制,扎实工作,确保创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机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计划,认真研究部署,落实领导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各部门要抓紧成立由党政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少空谈多干事、少享受多奉献的精神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合力抓,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加强整体联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四川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的要求,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任务分解表和目标保障措施,抓好责任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巩固达标项目,发展优势项目,加强薄弱项目,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攻克未达标项目,确保目标任务完成。市创建办要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协调,督查职能,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提出创建工作建设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协调和督查,保证创建工作扎实、顺利推进。市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开展创建工作情况列入纪律检查和效能监察范围,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追究其失职或渎职责任。组织部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内容,作为奖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全市各地区、各部门、社会各界都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大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创建文明城市是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创造文明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他们既是创建成果的受惠者,又是创建活动的主体。只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才会有坚实的基础和不竭的动力。各级党政组织要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创建工作的全过程,要始终坚持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原则,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发挥群众的集体智慧,树立群众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扎实有序的工作落实,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格局。宣传舆论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通过创建活动,不但要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上一个新水平,而且要使人民群众在参与过程中得到教育和提高。
四要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探索创建工作的有效机制。要积极探索创建文明城市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有章可循,使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大对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把督查考核工作贯穿创建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在具体工作之中,把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结合起来,把工作考核与民意测评结合起来,通过经常性的督察考核,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促进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进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同志们,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展示宜宾形象,促进宜宾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前景光明。我们一定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以锲而不舍、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市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提高,为创造宜宾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杨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