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吾· 园中苑
http://www.ybxww.com】 【2007-11-20】 【来源:宜宾寅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园中苑小区为寅吾房地产开发的项目之一,为纯多层住宅小区,本小区作为此次的项目,重视和强调的“人本主义”理念,按照人文与自然谐调共存、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相结合的总体要求,运用超前的开发设计理念对小区进行科学的规划。体现舒适、方便、优美、安全的特点。努力实现空间丰富、环境优美、住宅功能合理、使用灵活的规划目标,使本项目成为一个倡导健康、运动、景观的社区。

·本方案按照人的心理和行为特点,创造亲近宜人,方便适用的室外空间,景观中充分考虑车行观赏特点和步行观赏特点,将交通的流动性和景观的连续性结合起来,并充分发挥自然环境之美,根据各种人群的活动特点安排休闲空间的设置。

·在小区内,本案均考虑了无障碍设计,使整个园区可以方便地通达。并根据规划设计中人、车流的安排设计了合理的导向系统。

·着重塑造强调休闲性、居住性、生活性、有融合但又有一定功能分区的特点。

·为社会文化艺术团体提供聚会娱乐空间;为大众提供休息、交谈、观赏、纳凉的花园。

·中心及边缘地带适当设置与自然元素(植物、山石等)相融合的开敞空间,点缀个性鲜明的园林小品,增强吸引力、趣味性和可识别性。

宜宾寅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现注册资本为12620万元(人民币),其中:自然人股东冉寅吾8020万元,占63.55%股份;自然人股东段顺洪50万元,占0.4%股份;自然人股东袁禄江50万元,占0.4%股份;法人股东水富杨柳滩发电有限公司4500万元,占35.65%股份。公司经四川省宜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521230387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为71441863-6,法定代表人:冉寅吾,注册地址: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振兴南路寅吾楼;公司地址:宜宾市柏溪,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二级;经营销售等。2005年经省建设厅审核批准,取得了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可承担2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以及与其投资能力相当的工业、商业、公共建筑、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可在全省范围承担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该公司于2007年7月荣获宜宾房产网首届“十佳诚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