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前后,长宁县老翁镇大堰村五组因特高压撤迁安置,需在老翁镇大湾街道口处征用一宗土地,安置大堰村五组易某某等人。在安置了易某某等人后剩余有约二十平方米的土地,而该宗地正好位于易某某和罗某某家门口之间,于是双方均有自已使用该地段之意。易某某搭起大篷做厨房,被罗某某家极力反对。时间一长,双方将家畜粪便和杂物堆放于此,形成了一个垃圾死角。对于该土地归属,双方长期争执不断,村、镇及派出所调解多次无果。
2020年9月,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发展成为互相打斗情形,提出跟对方拼死拼命的口号,加上上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需要彻底清除污染源头。为了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2020年9月16日,长宁县老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会同该村干部等人组成调解小组,负责调解这起长达10年的土地纠纷。
调解小组做了大量的工作,到实地察看现场、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走访了有关知情人、作了实地汇图测量,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新规定,在反复宣传,充分认识基础上,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疏导,充分说理,查找焦点,分析成因,举一反三等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所争议的巷道属集体公共所有,两人共同出资将路面硬化为水泥院坝,双方共同使用,并共同维清洁卫生。
至此,易某某与罗某某两家长期的积怨画下了圆满的句号。